资源税改革来自相关煤炭企业的阻力较大
在2010年,山西省就向国务院呈报了《关于先行试点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政策的请示》,内蒙古、新疆、河南、陕西等地也均对煤炭资源税改革寄予厚望。2013年末,国务院发布的《关于促进煤炭行业平稳运行的意见》提出,在清理整顿涉煤收费基金的同时,加快推进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,明确要求2013年年底前集中清理整顿煤炭相关收费。然而时至今日,尚未推出,究其原因,“胶着”局面的背后是煤炭企业和地方政府的利益博弈。
煤炭企业希望费改税后总体税费水平不高于当前水平,而地方政府则希望改革后税费总水平,即资源性税费带来的财政收入至少不能低于当前水平,双方分歧较大。分析师表示,资源税改革进程缓慢的主要原因是由于煤炭企业阻力较大,从价计征资源税后税负会加重,在当前的经济形势下,煤企担心无法承受。
在煤炭价格走低、煤企日子本已不堪的情况下,资源税改革来自相关煤炭企业的阻力较大,煤企唯恐从价计征资源税后税负无法承受。改革后,若以“从价定率”2%至10%的税率征税,煤炭企业按每吨500元销售,需缴纳资源税10元至50元,将比目前最高每吨5元的税负上升2倍至10倍。“企业现在并不是很积极,煤炭‘清费’到底能到什么程度,能不能覆盖这部分的税率水平,有的企业负担可能还会要加重。”汾渭能源煤炭市场分析师王旭峰对记者说道。
而对于产煤大省而言,经济结构单一、严重依赖煤炭等资源,在煤炭形势不好的情况下财政收入的确难言乐观。当年油气资源税改革时,地方政府知道改革后地方收入会增加,肯定持欢迎态度。但是目前在煤炭资源税改革中,地方政府还是担心利益得不到保障。
分析师指出,资源税改革涉及地方政府财政税收、行业结构调整、企业发展战略等诸多核心问题,各利益相关者都不希望损失自己利益,改革措施推广起来难度较大。尤其是地方政府更是“左右为难”,征税方式的改变必然会降低税收收入、影响地方财政,而税费不降则企业负担加剧,煤炭行业仍会拖垮地方经济。
“资源税改其实涉及到了地方政府的收入利润问题,一旦提高税收、降低收费,地方政府的总收入就会减少,对于地方政府而言,不仅希望取消收费的数量至少能够‘平移’为税收收入,并且希望争取到一个相对较高的资源税税率,改革的阻力无形中就会增大”。分析师对记者解释道。
从经济发展的角度看,资源税从量计征极易造成税负水平偏低,难以发挥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作用;另外资源税改革一直是煤炭行业的重点工作,也是煤炭行业市场化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,更是调整我国产业结构、完善税收体制的重要手段,所以说改革迫在眉睫。然而,煤企和地方政府都会从自身利益去考虑,其中难免存在矛盾的地方。资源税改的出台也就变得更加扑朔迷离。
分析认为,现在并非是资源税改革的最佳时期,但却是推动税费改革的关键时期,煤炭行业低迷态势还要持续相当长一段时间,国家层面对地方政府GDP增速的考核略有放松,推动税费改革并不会给行业、地方政府带来太大压力。如果资源税改革仍停留在理论阶段,煤炭企业的生存环境恐再度恶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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